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工伤待遇能否默示放弃

作者:张佶工伤待遇放弃默示工程公司2010年致残程度权利义务存续期间

摘要:案例回放:小翟于2010年6月进入某环境工程公司从事焊工工作,2014年7月11日,小翟在工作时右足小趾不慎被封板砸伤。之后小翟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因工致残程度九级。2015年6月,小翟申请离职,并向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诺函》,内容为:"本人确认所有工资、加班费和社保均已结清,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已解决,无其它争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工友

《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