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单位质量检验工作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编辑部公司约束力
摘要:《工友》编辑部: 2017年5月,公司单方决定将我从文秘岗位调往车间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我当时便提出了口头异议,公司没有接受,我也只好去了新的工作岗位。但是,我实在接受不了新调整的岗位。请问,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如今对我是否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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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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