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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贷款给子女购房,能否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力偿还

摘要:《工友》编辑部:一年前,儿子因购买婚房,要求我和前夫出资。我基于儿子已经成年而拒绝。但前夫为了满足儿子,从银行贷款50万元。在办理借贷手续时,我不仅已经当面向银行表示,而且还通过书面形式强调该贷款与我无关。半年后,我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近日,银行基于我丈夫生意亏损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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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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