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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协议,员工岂能随意泄露?

作者:余军(主持)以案说法秘密协议设备制造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商业保守泄露随意员工技术人员

摘要:案情回放: 湖北A公司是一家在省内规模较大的机床设备制造公司,该公司技术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并且有多项专利申报成功,同时拥有多项科技进步成果奖。2006年1月,A公司有多名高层技术人员,营销管理人员陆续辞职,他们不但掌握该公司核心技术、生产流程控制,而且对客户名单、营销方案均了如指掌。A公司在与上述辞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约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他们对公司的技术信息、成果和客户名单,营销方案均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违犯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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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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