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中国企业民主管理历史梗概(下)

作者:向德荣企业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制梗概历史中国党委领导职工大会工业发展革命委员会分工负责制

摘要:五、职工代表大会制的全面恢复和发展 (一) 企业民主管理的全面恢复。 1978年4月,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共三十条,所以又称《工业三十条》。决定草案提出取消企业的革命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责任制;党委领导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等基本制度。指出,企业要定期举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听取企业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企业有关重大问题,对企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企业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有权向上级建议处分、撤换某些严重失职、作风恶劣的领导人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工友

《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