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工会组织总工会国税机关职工工资总额企事业单位国税局工会干部代收农民工
摘要:宜城出台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国税机关代收《通知》近日,宜城市委办下发《关于企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由市国税局代收的通知》。通知要求:1、从2005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中的60%的工会经费由市国税局代收上缴市总工会,另40%由单位工会留甩2、凡自开业满六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由国税机关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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