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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总工会为下岗职工“架桥”

作者:彭刚下岗职工企业改制总工会下岗失业人员用人单位新建企业新企业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意愿再就业工程

摘要:枣阳市总工会从源头抓起,在政府与用人单位、下岗职工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2002年底,他们根据职工意愿和企业改制的实际,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企业改制时新企业全员接收原企业职工的建议,并得到采纳。2003年初,枣阳市制发《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改制后的新建企业,必须全员接收原企业的职工,确保职工不因改制而下岗,劳动权益受损。从此,打破了企业改制就得职工下岗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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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工友》(CN:42-16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友》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并指导新时期工人运动,传播先进文化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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