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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决议中的善意相对人

作者:王少祥公司决议决议的区分决议中的相对人善意相对人

摘要:准确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6条必须明确善意相对人的存在范围和认定标准。通过对公司决议的重新分类并引入行为法和组织法的二分理念,可以将善意相对人的范围限定在行为法上的相对人。行为法上的相对人因所涉决议的效力范围不同,其注意义务也会不同,相应的认定标准也有所区别。当决议仅具有内部效力时,善意相对人无需审查决议的效力;当决议具有对外效力时,善意相对人需对决议的效力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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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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