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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的被遗忘权实现

作者:周梦个人信息被遗忘权个人信息删除权人格权法律续造

摘要: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未有实质进展,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所采取的分散立法模式又无法满足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需求,且以事后追责的传统侵权法逻辑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起点难以缓解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紧张关系。相比之下,欧盟法制中的被遗忘权制度作为一项制度和实践的创新,不以侵权成立为权利行使条件,对于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尤其是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从其历史、功能和特质三方面考察,被遗忘权能融入我国法制环境,从而改善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状况。在不修改实定法的前提下,应通过司法功能的能动发挥,运用解释、类推等裁判工具“创设被遗忘权”保护个人信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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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由中共广西区委政法委主管,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CN刊号为:,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律实践”为宗旨,欢迎有创见之法学论文、疑案探讨等法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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