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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品牌代言人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法律地位

作者:徐亚文; 朱全宝品牌代言人法律关系雇用合同侵权责任

摘要:最近日本SK-Ⅱ化妆品风波不断,并已有消费者就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品牌代言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目前我国立法对品牌代言人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法律责任也难以确认。文章就日本SK-Ⅱ化妆品诉讼一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品牌代言人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法律地位作了分析:一、品牌代言人概念的界定;二、品牌代言人与品牌拥有者之间法律关系的确定;三、品牌代言人法律责任的定位;四、品牌代言人法律地位的确定对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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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由中共广西区委政法委主管,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CN刊号为:,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律实践”为宗旨,欢迎有创见之法学论文、疑案探讨等法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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