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民族经济法执行

作者:李占荣民族经济法执行主体执行对象执行程序执行范围

摘要:从民族经济法执行的主体、执行的对象、执行的相对人的范围、执行的性质等方面来看,民族经济法执行是指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主要是民族地区)国家行政机关在对少数民族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行使管理权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民族经济法的活动.民族经济法执行的形式也就是执法主体组织、贯彻和实施民族经济法的形式,主要包括许可行为、征收行为、给付行为、强制行为以及民族经济法执行中的处罚行为.执法者的"经济人"理性决定了他们在执法中不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且还存在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一切都需要我们通过必要的法律措施加以补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由中共广西区委政法委主管,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CN刊号为:,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律实践”为宗旨,欢迎有创见之法学论文、疑案探讨等法科文章。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