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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纠纷的权利救济体制刍议——教育仲裁制度初探

作者:尹晓红; 牟联光教育纠纷救济途径教育仲裁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与学生基于教育与受教育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纠纷(以下称教育纠纷)也出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如何从总体上建立一个各种救济途径配置得当的救济体制以解决这些不同性质的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文章从现实出发创造性地尝试建立一种新的教育纠纷解决途径--教育仲裁,由三方(学生、学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家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根据争议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把部分教育纠纷纳入教育仲裁,并赋予学生救济途径的选择权.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是在保证高校对教学活动进行依法独立管理的前提下,既能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能发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权能,具有效益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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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由中共广西区委政法委主管,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CN刊号为:,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律实践”为宗旨,欢迎有创见之法学论文、疑案探讨等法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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