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唐代州县曹司划分与中国古代政务分类体系的发展

作者:张雨唐代尚书六部州县曹司七司

摘要:古代中国很早就形成了文书行政的传统。既然文书成为政务信息沟通的主要媒介,那麽将政务文书按照归档的需要进行分类保管,便成为各级官府的日常工作之一,因而官僚机构尤其是与政务裁决有直接关系的官僚机构的组织框架(官府分曹),就可以视为人们封当时国家政务及政务文书分类标准的投射。适一分类,不仅单纯反映出文书或档案管理的需要,还体现了当时人们封於国家行政组织架构及其所处理政务边界的界定和区分。隋唐之际,随着尚书六部体制的定型,将国家政务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类,成为有效的政务管理模式,沿用至清末。甚至,上述六类之事超越了尚书六部本身,成为一种概念化的政务分类标准,应用到尚书六部以外的机构之中。隋唐时州县曹司的划分亦改变此前仿照公府分曹的模式,略仿尚书丞与六部而分为七司。降至宋全,州县下属机构完全依照六部而分为六案。至此,地方官府从组织架构上完全落实到以尚书六部为准的,反映出中国古代政务文书分类体系和政务运行管理体制的完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国学学刊

《国学学刊》(CN:11-5854/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国学学刊》以经、史、子、集与包括出土文献在内的新出国学资料为研究对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