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书觉行政诉讼诉讼中止法定事由司法救济制度
摘要:行政诉讼中止贯穿于行政诉讼各个阶段,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中有不同的表现,有分散性、暂停性、可恢复性、法定性、多元性和可消除性等特征,它不仅能够保障诉讼活动程序正常,还能够确保诉讼活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国家司法权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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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科学》(CN:45-11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社会科学》是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中文优秀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期刊,是广西十佳社会科学期刊,是CSSCI来源期刊,中国知网、维普网、中国优秀期刊数据库等全文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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