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单位从犯

作者:陈欢水从犯单位帮助犯刑法学犯罪分子共同犯罪法律实行实践依据理论

摘要:目前,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从犯只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不包括起此等作用的单位.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因为从犯还包括单位从犯.单位从犯的存在具有理论、法律和实践依据,它包括实行的单位从犯、单位帮助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西社会科学

《广西社会科学》(CN:45-11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社会科学》是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中文优秀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期刊,是广西十佳社会科学期刊,是CSSCI来源期刊,中国知网、维普网、中国优秀期刊数据库等全文收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