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云超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
摘要:社会转型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强调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十分必要。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需要具备主体、时间、内容和态势等四个法定要件,具有不同于工作时间的人民警察和一般公民的履职特征。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应当做到履职主动、行为规范、方法科学和法律保障。在具体实战中,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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