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小虎民国初年责任内阁制工具性立宪
摘要:相比总统制对近代中国立宪的影响,责任内阁制在中国的发展似乎不那么一帆风顺。从清末立宪开始,内阁制就因分权与制衡的完善而遭清廷弃用,只是在革命大局已定的情况下才在《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中有所涉及。民国初年,有关内阁制与总统制的争论此起彼伏,《临时约法》等规定了责任内阁制的宪法性文件在实践中执行的不够理想,总统冗权时有发生,责任内阁制最终被具有责任内阁制特征的"半总统制"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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