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覃升峰学术造假危害性学术造假罪
摘要:目前,我国出现大量学术造假的现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然而,对学术造假的行为的处罚,欠缺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而导致学术造假的行为泛滥。为此,建议在今后的立法进程中,应把学术造假的行为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学术造假的行为,应在《刑法》第217条规定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17条之一,并从侵犯知识产权罪独立出来,法定为学术造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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