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秋芳典型案例工程中标挂靠施工合同风险协议书合同价款管理人员现场施工
摘要:一、典型案例案情 (一)合同情况 1999年10月13日挂靠人李某以某工程局名义投标某工程中标后,以X公司名义与业主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593.68万元.而后X公司与挂靠人李某签订了联营协议(挂靠协议),协议约定X公司收4%的管理费(挂靠费)并派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其余一切权利义务由李某承担.开工以后,李某以"X公司X经理部"的名义分别与三个包工头(马某、刘某及杨某)签订了工程施工协议书,并相应组建了施工一队、施工二队及施工三队.而后刘某以"X公司X经理部第二施工队"的名义将工程转包工头张某和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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