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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梧州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总理地方志事业宣传资料

摘要: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至今已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学习贯彻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梧州市经过认真准备、精心筹划,通过讲座、会议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和梧州市地方志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了解地方志,支持地方志,并以此为契机,把读志用志活动引向深入,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的发展。现将学习贯彻《条例》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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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志

《广西地方志》(CN:45-1034/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地方志》以探讨方志理论、续修理论,指导志鉴编写,评介志书,反映广西古今地情,服务三个文明建设为宗旨,立足广西,面向全国,具有指导性、学术性和资科性的方志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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