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小静立法工作地方志工作盛世修志社会科学领域文化法制建设地方志事业
摘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出台了.这是地方志工作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创新了千百年来方志编纂沿袭的“官书官修”的基本模式,形成了“官书法修”的新格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为社会主义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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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志》(CN:45-1034/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西地方志》以探讨方志理论、续修理论,指导志鉴编写,评介志书,反映广西古今地情,服务三个文明建设为宗旨,立足广西,面向全国,具有指导性、学术性和资科性的方志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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