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反担保国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主合同担保行为十六条营业执照连带责任保证七条
摘要:<正>各省管企业:《山东省省管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已经6月14日省国资委第32次丰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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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CN:11-51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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