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核查工作进场交易管理检查转让行为工作总结转让方式无偿划转批准程序检查报
摘要:<正> 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结合2004年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委决定对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CN:11-51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