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霍布斯的正确理性概念

作者:赵柯霍布斯正确理性国家理性民法

摘要:从《法律要义》到《论公民》,再到《利维坦》,霍布斯的正确理性概念前后一致、完整统一。霍布斯表明,正确理性并不自然而然地存在,也不是一种永不出错的官能,而是一种推理行为,一种对语言序列的计算行为。合乎正确理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从被经验证明毋庸置疑的原则出发进行推理;不被感官所骗;避免含糊的言辞。霍布斯强调,私人的正确理性不能作为衡量所有人行为的共同尺度,公民助须把国家理性看作正确理性,按照国家的法律也即民法行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国外社会科学

《国外社会科学》(CN:11-1163/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