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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在美国:过去及其未来

作者:胡文涛法律经济学科斯定律理性选择理论美国

摘要:美国首次法律经济学运动始于19世纪80年代,但当代法律经济学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以科斯定律为其基础。法律经济学的主要贡献是:运用理性选择理论检验人们对法律规则的反应,强调从事前角度考察法律规则。微观上填补法律经济学研究的理论空白,对私法和公法进行一致性解释,扩大经验性研究,修正理性选择理论;宏观上加强对制度和社会安排演进的详尽研究,是法律经济学在美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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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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