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商业健康保险健康服务业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保障商业保险机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民政府实施意见
摘要:黔府办函[2018]13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我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加快完善多层次健康保障服务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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