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印章管理专用章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社会直属机构国家行政机关服务规范化服务中心
摘要:<正>黔府办函[2014]13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6号)要求,为便于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省直部门开展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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