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发展黔府省政府各部门新型城镇化直属机构小城镇发展民族自治地区职能分工辐射带动
摘要:<正>黔府办函[2014]1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贵州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申办、评估、审查、公布的程序,经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黔西南自治州作为2015年第四届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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