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规划万户黔府原则同意城乡建设厅工作协调机制职能分工安置补偿项目安排资金到位
摘要:<正>黔府函[2014]10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请予审定<贵州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年)>的请示》(黔建呈[2014]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全省2013年至2017年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79.9862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75.08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3.76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0.089万户,国有垦区危旧房0.0272万户,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1.03万户。二、你厅要按照《规划》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会同省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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