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实施办法常务会议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最低工资标准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摘要:<正>第151号《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12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陈敏(?)2014年1月7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支付务工人员工资行为,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讯、市政、矿山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以下简称工资保障金)的存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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