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调整瓮安县河山乡白沙乡猴场黔南自治州界河镇珠藏黔府玉华乡
摘要:<正>黔府函[2013]142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瓮安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48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瓮安县猴场镇、小河山乡建制,设置新的猴场镇,以原猴场镇、小河山乡地域为新设置的猴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草塘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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