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意见
摘要:<正>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精神,深化我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我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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