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办法令
摘要:<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9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林树森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一条为加强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用品,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体表面,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但法律、法规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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