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书证书管理国土资源厅资源管理局土地登记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部环境资源资源系统合法权益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伪造《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私用制售土地证书的行为,有的证书已流入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严重影响了土地登记的质量和公信力。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证书印制、使用管理,切实维护土地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土地登记的公信力,保护土地权利的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土地交易安全,现将土地证书管理的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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