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遥地方地方角色地方法治
摘要:地方法治研究必须建立在理解地方的基础之上。在当前国际法体系内,地方已经突破了以往威斯特法利亚模式的束缚,成为了国际法直接的监管与调整对象。在各个国家的地方制度中,地方可以作为中央的人,负责地方性事务时则具有相对独立的公法人身份;亦或作为中央的合作伙伴,在地方性事务里表现为与公司性质类似的私人实体。地方权力的大小、地方内部利益主体及主体间互动模式、对地方主义弊端的规制等内容塑造出了不同的地方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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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CN:62-11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现已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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