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秀芬消极事实证明责任证明方法
摘要: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都是客观事实。积极事实是一个包含事实构成要素的集合,在四维时空坐标中对应的是一个确切的点;而消极事实是一个不包含任何元素的空集.是任何一个积极事实的补集。每一积极事实都对应着无数消极事实。消极事实不能直接证明,而只能通过一个积极事实得到间接地证明。消极事实的证明是诉讼证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诉讼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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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CN:62-11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现已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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