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建峰证人证人权利强制免证权
摘要:为了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应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证人出庭作证,同时也应该充分保护好证人的经济补偿权利和人身权利,从而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当然对特定身份的人可以赋予其免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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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行政学院学报》(CN:62-114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和世界,以公共管理和政府工作研究为优秀,在经济、社会、法律、文化历史诸方面,突出社会热点、政府工作重点和实践中的难点进行理论研究,突出历史、文化和地方研究,突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开拓性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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