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巩玉法律干预现代法治党的领导审判独立法律功能民族精神社会主导论角度分析方式
摘要:一般来讲,积极论法律功能观有三种:法律先导论、法律干预论、法律主导论.笔者认为,法律主导论较好体现了现代法治的精神.而法律主导论与民族精神、党的领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笔者从现代法治的精神的角度分析了法律主导论与民族精神、党的领导关系,并提出了切实保障审判独立实现法律主导社会的主要方式和途径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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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CN:62-110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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