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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之规定纳入直接适用的法的可行性——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

作者:汤霞直接适用的法强制性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之规定可行性

摘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首次规定了直接适用的法这一制度,是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上的一大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对直接适用的法的适用领域进一步细化,对我国的涉外审判实践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体现了国际私法立法者遵循的弱者利益保护原则,但其规定的过于模糊而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困惑。就《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之规定而言,其是否属于该条第6款的"其他情形"也尚未可知。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纳入直接适用的法有其存在的可行性依据,分析直接适用的法之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制度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是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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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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