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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论要

作者:温建辉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因果关系罪责自负刑事责任根据

摘要:污染环境罪只能是过失犯罪,它包括过失危险犯和过失结果犯两种形式。污染环境行为是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的充分条件。污染环境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是行为人的犯罪心理。故意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过失行为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行为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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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

《公民与法》(CN:41-123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公民与法》杂志力求融知识性、可读性、趣味性、史料性于一体,致力于打造成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得力帮手,人民群众关注法治与德治的必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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