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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认定应情理法并重

作者:李汶君; 杨超法定监护指定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赔偿责任

摘要:指定监护与法定监护的适用条件及优先性问题是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难题。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仅是简单的对法律规定进行生搬硬套,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考虑到法律规定、法律理念又考虑到人道精神、社会承受能力,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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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

《公民与法》(CN:41-123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公民与法》杂志力求融知识性、可读性、趣味性、史料性于一体,致力于打造成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得力帮手,人民群众关注法治与德治的必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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