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曼莉; 李腾法律适用法经常居所地住所国籍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新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大量采用"经常居所地"作为连接点。尽管具有缓解住所地主义与国籍国原则的冲突、可操作性强、理论层面的内在合理性等优点,但由于语义规定不明、适用标准不清等原因,目前的规定仍存在漏洞与不足,应借由立法、司法等方法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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