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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缓刑听证制度的构建——以《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为契机

作者:周锐缓刑听证恢复性司法裁量参与权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中对宣告缓刑的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其中一条便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一规定再次向我们提出了构建缓刑听证制度的必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缓刑听证制度走在了立法的前列。而缓刑听证制度也是恢复性司法视野下重构缓刑裁量参与权的需要。构建缓刑听证制度,需要从程序上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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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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