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冠儒当事人适格程序当事人诉的利益实体法
摘要:传统的当事人制度以实体法为基础来判断当事人适格的基础,不能适应新型利益纷争的需要。实体法标准遭质疑和抛弃。而现在的适格当事人判断标准"诉的利益标准"也与实体法相关。但适格当事人的概念是与程序当事人的概念结合适用的,是实体与程序的统一,有其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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