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绘宇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
摘要:在我国,检察机关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适合主体。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权是符合检察机关公诉职能需要的、与其性质相符的各项权力的总称。在立法承认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同时,也应鼓励与接纳公民与非政府组织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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