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小霞房地产物权关联诉讼审理模式区分选择
摘要:在"物权登记成立"制度和现行行政登记体制之下,房地产物权民事纠纷往往伴生同权属登记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发生这些关联的事实原因在于物权登记瑕疵的发生,法律原因在于房地产物权登记行为具有民事和行政的双重法律效力。房地产物权纠纷中行政与民事的关联诉讼的审理模式不应简单划一,而应因关联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重合型关联宜采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一般性关联诉讼应当分别审理,先解决前提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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