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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跨区域交叉视察于法无据

作者:武春视察跨区域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团代表职务国家机关本级政府

摘要:人大代表职务是公职,公职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代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乡镇的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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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导刊

《公民导刊》(CN:50-10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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