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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明星”表演不属于欺诈

作者:龙梦山寨明星广告活动外部形象行为举止改变自己共同侵权行为法律关系其在

摘要:<正>"山寨明星"因外貌、声音或者行为举止酷似明星而得名,但其在舞台上或者广告中模仿明星表演的行为却不构成欺诈。要构成民法上的欺诈,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欺诈具有不正当性。这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欺诈,缺少任一要件,则不构成欺诈。在"山寨明星"的表演或者广告活动中,其并未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未改变自己的外部形象,也未告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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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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