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立法上海市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管理条例法律地位
摘要:日前,记者从上海市人大获悉,《上海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已列为今年立法预备项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已纳入地方立法。张春景和盛雷鸣两位代表在今年初该市人代会上领衔提出议案,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提升诚信的法律地位,明确信用机构、征信管理体制和失信惩戒法律机制;依法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以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为切入点,以个人身份证信息和银行业征信系统信息为基础,整合税收、公用事业费用、养老、医疗、保险以及法院民事判决等基础信息,逐步形成以法治为保证、以金融、税务、工商、行业监管等个人信用数据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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