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长沙市行政管理相对人领导干部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法定职责国家利益
摘要:今后在湖南省长沙市,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务员,抑或是行使职能的行政机关,只要实施了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或因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都将被行政问责。9月1日,长沙市政府的《长沙市行政问责办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长沙的行政问责对象开始从领导干部扩展到行政机关和全体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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